|
入住新居不久 出现不适病症 权威部门检测 室内甲醛超标
事件
2000年12月,金女士请一装饰公司为自己购买的新房做装修,承包方式为装饰公司包工、部分包料,金女士提供部分材料。2001年5月,金女士入住新房后,还没有体验到新居的快乐,便出现了视觉、听觉等方面的不适症状。
为了弄个究竟,金女士先后两次委托了中国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对居室内空气进行鉴定,两份检测报告均证明主卧室内空气中甲醛含量超标。从入住至2003年10月期间,金女士身上的不适症状持续存在,多次前往数家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诊断为过敏性鼻炎、白细胞减少症等。
近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装饰公司赔偿金女士医疗费、检测费等经济损失3万元。
法官说法
两次鉴定结果均证明室内空气甲醛含量严重超标,证实装修工程造成了室内空气严重污染,装饰公司违背了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而装饰公司无法证明金女士所受到的人身损害,与其施工造成的室内空气污染无关。且甲醛相对于人体属于有害气体,严重超标的环境作用于人体确会造成对视觉等方面的危害。因此,装饰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