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关于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的兜底法,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只能作为商业秘密并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在我国目前没有专门对商业秘密实行登记制度,这就对权利人的取证带来困难,我个人认为个案认定并不是确定权利归属的唯一途径,希望大家多多交流提出自己对商业秘密来如何确认权利归属的看法。
答:首先要确定什么是商业秘密。
法规有定义的了,如果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证据还是应该有的。
其实任何诉讼,(或者叫讲道理,都是需要根据)。所以还是在于思路了 如果商业秘密都登记,还有秘密而言吗?那与另一种形式的专利还有何区别.那还不如是保密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