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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问题
最近我给一家事业单位开发的软件(该软件隶属国家下达任务开发),就要申请软件著作权。可我是因为经熟人介绍给该单位开发软件的。中间没有任何开发协议与开发合作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即给他们完成软件框架,给1万元报酬。接这个活时,他们没有明确的目标需求,没有任何规划。全*我一人完成软件的总体设计、详细设计,软件的绝大部分程序开发。少部分程序由他们单位给我安排的两三个学徒帮助干的。干的过程中很多次我都想搁下不管,因为他们给的报酬太少。碍于熟人面子,坚持下来。
该单位最近申请软件著作权,可软件著作权人不是我,我非常恼怒。我也看了软件著作权方面的相关法律与条例。 软件著作权人应该隶属本人,可该软件属国家863项目下达任务开发,任务合同书中该单位是丙方,软件责任人。该单位在国家任务期内的前一半时间中,没有做任何开发。由于时间紧迫,该单位无人有能力开发,最后由熟人介绍,让我负责开发。对于法律条例规定的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问题,似乎应是该单位。请问我应如何与该单位共享软件著作权。另外请问该单位提交软件著作权申请时,软件著作权人是不是应填写我与该单位两个,而不是该单位一个。是不是让该单位与我补签一份开发协议之类的合同。谢谢帮助!
答:
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者(事业单位)与受委托者(楼主)签定书面协议约定,如无书面协议或者在协议中未作明确约定,其著作权属于受委托者(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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