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报讯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国内知名漫画家宋洋诉波导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侵犯著作权案。宋洋索赔金额为50万元。
原告宋洋是国内知名漫画家,2001年11月,原告宋洋以时尚艺人孙萌为原型独立创作完成长篇漫画《坐在对面的企鹅》,并于2003年1月开始在《少年漫画》连载。2004年1月,《坐在对面的企鹅(漫画版)》单行本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宋洋为该书绘制了以主人公“萌”为主题的封面,该幅作品成为宋洋的代表作之一。2004年7月,原告宋洋在新浪网“我最喜欢的漫画作品”评选中获国内最高人气指数。
原告宋洋诉称,2004年6月,原告发现被告作为广告主,在其波导系列品牌手机促销活动中使用了原告宋洋上述美术作品作为其广告宣传材料背景内容。
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郭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