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02年有人向我借款3万元,当时打了个借条,但到2004年底也未还.担心借条时间长了,没有法律效应,2005年重新将借条改成借款协议,双方签字认可.但多次催款,至今仍未还钱.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要回自己的钱款?如果他说没有钱还,我怎么办?
答:你可以起诉他,如果他有财产,可以先财产保全